“嚯!好家伙!又是满满两筐!杨爷这次进山,简直是刮地皮啊!”
“啧啧,每次出手都不落空!这份寻药的眼力劲儿和手段,安宁县独一份!”
“何止眼力?瞧见没,那口铁胎弓!杨爷的射术才是真本事!董爷都亲口说过,近身搏杀他不惧杨信,可要是拉开几百步距离,让杨爷占了先手开弓,那就麻烦了。”
“快看!那是什么?!”有人眼尖,指着背后那个箩筐的上方惊呼。
只见一条体型壮硕如小牛犊的青灰色山狼尸体,被随意地搭在箩筐边缘。
狼尸脖颈处一个对穿的箭孔,干净利落。
最骇人的是,这头狼的额头正中,竟突兀地鼓起一个指节大小、骨质发黑的硬角!
“我的天!是成了精的‘青皮子’!还长了角!这玩意儿可凶得很,等闲猎户见了都得绕道走!竟被杨爷一箭杀了!”
人群爆发出更大的惊叹和议论。
猎户行当里,习惯把各色野兽以不同颜色的“皮子”相称。
青皮子指狼,黄皮子指黄鼠狼,早已是约定俗成。
杨信面无表情,享受着众人敬畏的目光,径直走到回春堂临时搭建的、最显眼的凉棚下。
伙计们将沉重的箩筐“砰”地一声放下,激起一片尘土。
那堆积如山的药材和狰狞的狼尸,吸引了各路人马的目光。
无论是羡慕、嫉妒还是敬畏,都聚焦于此。
“今年的头名,怕是杨信没跑了……”
“其他人比起杨信来,确实差了不少,哪怕是沈爷的徒弟,估摸着也是不行。”
“唉,陆哥儿本事是有的,可毕竟单打独斗,哪比得过回春堂人多势众……”
众人议论纷纷,几乎已认定杨信稳操胜券。
就在这时,山道拐角处,一个熟悉的身影不疾不徐地走了出来。
“是陆哥儿!陆哥儿也下山了!”眼尖的人立刻喊了出来。
唰!
所有人的目光瞬间从杨信的收获上移开,齐刷刷投向那个从山道上走下的陆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