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砖窑厂门口的时候,太阳刚从山脊线上冒出来半个头,红彤彤的,像一颗烧红的铁球。
砖窑厂建在公社东边的河滩上,
四根大烟囱冒着浓烟,
远远就能闻到一股子烧焦的泥土味。
厂门口已经站了七八个人。
都是附近村子来找活干的。
一个穿蓝工装的中年男人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个硬壳笔记本,逐个登记。
顾砚秋走到跟前。
“同志,我来报名搬运工。”
登记的人抬头看了他一眼。
上下打量。
瘦。
太瘦了。
身上的棉袄打了七八个补丁,
露出来的棉絮像老鼠啃过的一样参差不齐。脸颊凹进去两块,颧骨高耸,胡茬有半寸长。两只手——
手指修长,但骨节粗大,
指缝里全是干裂的血口子。
这是个干苦力的身板吗?
登记的人皱了皱眉。
“你哪个村的?”
“程家湾。顾砚秋。”
“干过重活没有?搬砖一天最少三千块,八十斤一摞,从窑口搬到料场——一百多步远。”
“干过。”顾砚秋说。
干过。
六年前——不,五年前——在省城纺织厂当搬运工的时候,他一天搬过两百包棉纱。每包一百二十斤。
但那是五年前。
这五年里,他在程家湾当了五年“懒汉”——喝酒、熬日子、烂泥一样地活。肌肉退化了,体力萎缩了,整个人像一台生了锈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