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呼吸太重,老远就听见了。”他随口扯了个谎,侧身让她进来。
其实他知道,她一定会来。
就这么着,他的床尾,彻底成了她的专属位置。
绣着白兔的小枕头,永远规规矩矩地摆在床尾;衣柜最下面一格,专门腾出来,放她的小棉袄、小裙子、布袜子;方叔每天早上端热水,总会多敲两下门,先听里面的动静,再轻手轻脚地进去;周妈煮粥,总会多抓一把米,多放两颗她爱吃的红枣,知道先生每天早上,都会把第一碗粥里的红枣,挑出来剥了皮,喂给还赖在床上的小姑娘。
头几天她睡着了总不老实,小腿动不动就搭在他腰上。他醒了之后轻手轻脚挪开,第二天醒过来,她的腿又原样搭了回来,他便不再挪了。
有一回半夜她整个人横了过来,毛茸茸的脑袋搁在他胸口,脚丫子蹬在墙上,被子拧成了麻花。他醒过来时觉得胸口压了块石头,低头就看见她睡得正香,小身子随着他的呼吸一起一伏。他屏住呼吸,伸手小心翼翼把她的脑袋托起来,挪回枕头上,又把被子抖开,严严实实给她盖好,全程动作轻得像一片羽毛,她半点没醒。
第二天早上,她扒着厨房的门框跟周妈说,昨晚做了个好梦,梦见自己坐在一只很大很暖的船上,船在河上漂,一晃一晃的,一点都不害怕。周妈笑着应和,只有端着粥碗进来的陆北辰,耳尖悄悄红了红,低头把碗里的红枣全挑了出来,剥了皮放进她的小碗里。
方叔是陆家的老仆,看着陆北辰长大的,最清楚这位小先生的性子——从小就独,冷硬,有洁癖,眼里容不得一点乱,更别说让旁人碰他的床,连他这个伺候了十几年的老人,进他的卧房都要先敲门,得到许可才敢进。
可自从沈见微来了,这位小先生的规矩,碎得连渣都不剩。
方叔不止一次,早上端着热水和早点进去,看见这样一幅画面:
晨光从窗棂里漏进来,落在宽大的拔步床上。陆北辰靠在床头,穿着白色的衬衫,领口松着,手里拿着书,看得专注。床尾缩着个小小的团子,像只蜷着睡觉的猫,抱着那个白兔枕头,半个身子都埋在被子里,只露出一点毛茸茸的发顶,睡得正香。他的军大衣脱下来,严严实实地盖在她身上,怕她夜里踢被子着凉,垂着的那只手,指尖还轻轻搭在她的发顶上,连翻书的动作都放得极轻,生怕吵着她。
有一回方叔进去的动静大了些,木托盘磕在柜角发出一声轻响,床尾的小姑娘立刻哼唧了一声,往被子里缩了缩。陆北辰瞬间抬眼,眼神冷得像淬了冰的刀子,等看清是他,又立刻收了戾气,只压低了声音用气音说:“轻些,她还没醒。”
方叔忙不迭点头,退出去的时候,听见他又放柔了声音,对着床尾的小团子轻声哄:“没事,睡吧,哥在呢。”
关上门,方叔才敢跟厨房的周妈摇头叹气:“活了大半辈子,从没见过先生这样。从前冷得像块捂不热的冰,如今对着小姐,那心都快化成水了。”
周妈搅着锅里的红枣粥,笑着应:“可不是嘛。先生这辈子孤苦,如今有个小姐陪着,也是好事。就是先生这底线,是一天比一天低了。”
可不是底线一天比一天低么。
他有极重的洁癖,是刻在骨子里的。军装永远熨得笔挺,一丝褶皱都不能有,每天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换衣服,脏了的军装绝不肯穿第二遍;茶杯从来不让第二个人碰,方叔拿错了,他会把整杯茶倒了,杯子里里外外用开水烫三遍,连茶托都要刷干净;连书房的书,都要按大小码得整整齐齐,歪一点都要重新摆好,桌面上落一点灰,都要立刻擦干净。
可这份刻在骨子里的洁癖,在沈见微面前,碎得彻彻底底,连渣都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