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了十几年兵,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什么阴私念头没有过?
他这双手握过枪,杀过人,掌心里磨满了硬茧,连自己都觉得糙,一碰她,就觉得脏。
前阵子熬了两宿审完特务,天蒙蒙亮踏进门,正撞上她背书包往外冲,手里拈着半块热糖糕,抬手就往他嘴边递。
他下意识往后撤了半步。
自己都觉得矫情,肥皂搓了三遍手,还能剩什么味?
可就是犯怵——怵号子里沾的霉味、烟味、散不尽的死气,蹭上她刚洗过的、带着胰子淡香的手腕上。
摸向口袋,空的。走得太急,烟盒落在书房砚台边。喉间发涩,喘口气都带着钝痛。
陆北辰啊陆北辰,他在心里一字一句地骂,守了十几年的人,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今晚倒好,逼着她掉眼泪,用最糙的话吓她,把人逼到喊哥求饶。
混账。畜生。
这些话在心里碾了一遍又一遍,碾得胸口发闷。
兄妹名分的坎,跨不得。
亲手养大的人,碰不得。
她的光明前程,毁不得。
没的辩,也没的改。
就像天阴了会下雨,人饿了要吃饭——上帝把她交到他手里的时候,顺便定了他的位置,只能站在兄长的位置上,不能越雷池半步。
可护着护着,怎么就变味了呢?
他说不清。
日子一天天淌过去,人一天天长大,等他反应过来,心思已经歪了。
是她第一次考满分举着卷子踮脚冲他笑的时候?还是她越长越出挑,站在树下念书,风掀动她布裙边角的时候?
记不清了。
只知道念头冒出来那天,他在书房坐了一整夜,骂自己禽兽,骂自己连亲手养大的姑娘都惦记。
可人跟牲口的区别,从来不是没有脏念头,是念头冒出来的时候,能按住它,不伸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