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留着干啥?”校长叔打断他,“我一个老头子,还能拿着它进山打猎不成?这刀,在你手里才有用。在你手里,才是它的命。”
他看着林墨,目光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老头根本没在乎这把刀值老鼻子钱:
“你记住,这刀以后就是你的。以后,你用它,该打猎打猎,该救人救人,别让它蒙尘。”
林墨站在那里,看着那把刀,心里涌起一股热流。
他把刀收起来,插回腰间。
“叔,我记住了。”
校长叔点点头,重新戴上眼镜,继续备课:“没别的事早点回去吧”。
林墨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忽然听见校长叔在身后说:
“小林。”
他回过头。
校长叔没抬头,只是看着书,可那声音,沉沉的,像从地底下传来:
“好好待秋红。那丫头,是个好孩子。”
林墨心里一暖,点点头。
“叔,我知道。”
熊哥和彩芹的事,在屯子里传开了。
队长叔亲自摆了几桌,请屯里人吃饭。说是定亲酒,其实也就是熬了锅猪肉炖粉条,蒸了几锅粘豆包。酒是自家酿的小烧,装在绿瓶子里,倒出来清亮亮的,闻着就馋人。
屯里人都来了,挤挤挨挨坐得满满当当。
熊哥穿着新衣裳,坐在彩芹旁边,笑得嘴都合不拢。彩芹穿着一件红碎花的褂子,辫子上扎着红头绳,脸红扑扑的,低着头,不敢看人。
队长叔端着酒碗,站起来,嗓门洪亮:
“各位老少爷们儿,今儿个我闺女定亲,高兴!大伙儿吃好喝好,不醉不归!”
众人轰然叫好。
校长叔坐在上座,端着酒碗,笑眯眯地看着熊哥和彩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