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浑浑噩噩的过了半辈子,直到四十岁那年,他忽然想通了一件事——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钱、权力,什么都没有。
没人会记得。
那时的他,忽然萌生出了一个念头。
他想让这个世界记住他的名字。
哪怕只有一点点痕迹。
哪怕只有一点点!
但可悲的是,在这个世界上,真正能留下痕迹的——只有天才。
鲍尔很聪明,但与真正的天才相比,就是蝼蚁。
他曾一度放弃这个念头。
可没想到年近七十,机会出现了。
一个虽然无法比肩天才,却依旧能闪耀数学界的成就,就摆在他面前。
他不择手段地抓住了它。
至于杀人?
他从八岁起,就开始杀人。
那时,他父亲摸着他的头说:
“没事,儿子。那些底层贱民,想杀谁就杀谁。”
“因为你是财阀的儿子。”
死几个人算什么?
别说杀——就算我吃了他们,也没人管得了。
看着一旁痛苦掩面的霍尔曼,鲍尔不由得嘲讽的笑了起来。
“别装什么善人了霍尔曼,这个主意可是你出的。难道你就是什么好东西?“
“你怎么知道那个叫江凡的,是不是耗费了家族几代人的心血才有了这样的成就?”
“你抢夺他人的心血,难道就比我杀几个贱民要更高尚?”
忽然,鲍尔的手机响起了提示音。
他打开手机,翻到热搜新闻。
片刻后,看着新闻发布会的内容,鲍尔的脸色逐渐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