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中下旬,天已经热得发狠。
太阳刚爬上来,地上就像下了火,闷得人喘不过气,一丝风都没有。
一大早,社员们都聚在队部门前等着派活,叽叽喳喳的,眼睛却都不自觉往李承霄身上瞟。
谁都知道,他跟支书家二丫头张晶晶走得近,几乎半个村子都默认,这就是支书未来的女婿。
按往常,派活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多少都会给点脸面。
可今天,张守田站在高坡上,拿着派工单,眼皮都没抬,直接喊:
“李承霄。”
李承霄应了一声。
“今天粪坑满了,村东头那几个坑,你去挑大粪,一上午给我清干净。”
这话一落,全场瞬间静了。
所有人都愣住了,你看我、我看你,眼神里全是惊讶。
六月下旬的天,挑大粪是什么活?
太阳毒、气味冲、又沉又臭,挑上两趟,汗流进眼睛里,呛得人直恶心,是全队最脏、最累、最没人愿意干的活。
平常都是罚那些偷懒耍滑、不听话的人,从来没有这么为难一个知青,更别说还是跟支书家闺女好着的人。
有人忍不住小声嘀咕:
“咋给派这活?”
“不是跟二丫头好着吗?这待遇……不对啊。”
“难不成……俩人黄了?”
“要真是支书女婿,哪能让去挑大粪啊!”
议论声不大,却一句句飘进耳朵里。
热辣辣的太阳底下,李承霄握着扁担的手指微微一紧,没说话,也没反驳。
周围的目光有同情、有看热闹、有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