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墨缘写了一夜。
留置室的灯不灭。他的笔也没停。红墨水钢笔是林度留下的,林度自己用的那支。齐墨缘拿着这支笔的时候,手指在笔杆上摸了一圈。笔杆上有细密的磨痕。用久了的那种。
他写了三十一页。
从1998年的第一幅石涛开始。到2024年那只赝品青花瓷瓶结束。二十六年。
但第二天早上,办案组长看完这三十一页之后,脸色不太好。
他拿着笔录去找林度。
“林书记,齐墨缘交代了。但,”
“但什么?”
“他的措辞很讲究。三十一页里,所有涉及画作来源的描述,用的都是'收到''接受''获赠'。没有一次用'索取'或'约定'。”
林度翻开笔录。扫了两页。
“而且,”组长咽了口口水。“他把每一件物品的性质都定义成了'文化交流中的馈赠'。承认收了东西,但不承认这是权钱交易。他的原话是,'我从未以审批权换取任何物品,所有项目的审批均符合法定程序。'”
林度把笔录放下。
“他认了事实。不认性质。”
“对。”
“也就是说,他承认手里有一亿两千万的画和古董。但坚持这些东西跟他批的项目没有因果关系。”
“……对。”
林度靠在椅背上。看了一眼天花板。天花板上的日光灯管有一根在闪,接触不良。闪得没什么规律。
“他还在玩那套。”
齐墨缘的策略进化了。
第一阶段,否认。“不是我的,是朋友寄存的。”被七个行贿人的供述打穿了。
第二阶段,承认持有,否认性质。“东西是我的,但不是贿赂。是赠与。朋友之间的正常馈赠。和我的工作无关。”
这一手比第一阶段高明得多。因为它抓住了一个法律上的难点,受贿罪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齐墨缘把“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构成要件切掉了。
他说:项目审批是合法的。符合程序。不是因为你送了画我才批。是因为你的项目本身符合条件。画是画,项目是项目。两件事。
老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