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为保管名义占有的财物',法条写得很清楚。你说的'代为保管',在两高的解释里,不是免死金牌。是受贿的一种形式。”
齐墨缘的嘴角抿了一下。
“你刚才说,得证明因果关系。行。”
林度翻到文件的第十一页。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13号。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者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他把那个“其他交易形式”四个字念得稍重。
“什么叫'其他交易形式'?企业老板花三百万从拍卖行买画。画经过你小舅子的画廊。画廊开八千块的票。你拿八千块'买'了一幅三百万的画。,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交易形式'。”
齐墨缘的手从扶手上移到了膝盖上。
“至于因果关系,”
林度翻到第十五页。
“你要我证明'他送画是因为你批了项目'。好。我不用逐一证明每一幅画和每一个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他把那页纸上的一段文字用手指框出来。
“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案例编号198号。被告人:某省博物馆馆长。收受多家文物经营企业赠送的书画作品七十余件。辩称'代为保管'、'朋友馈赠'、'不存在一一对应的权钱关系'。”
齐墨缘的瞳孔缩了。
“法院的认定,”林度念出了那段判决。
“'被告人长期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在文物鉴定、展览策划、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上述企业以代为保管、低价交易等形式给予的书画作品。虽然不能逐一认定每件藏品与特定职务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但综合被告人的职务权限、行贿人的利益诉求、财物流转的异常特征和时间的关联性,足以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他把文件合上。
“七十余件。代为保管。朋友馈赠。不存在一一对应,和你说的每一句话,一个字不差。”
留置室的灯光照在那份文件的封面上。白纸上印着红色的案号。
“判了多少?”齐墨缘的声音发干了。他的嘴唇在说话的时候粘连了一下,缺水。桌上那杯纸杯里的白开水早凉了。但他没有去端。
“十四年。”
两个字。
齐墨缘的后背离开了椅背。他整个人往前倾了,不是主动的。是脊柱两侧那块绷了一下午的肌肉终于绷不住了。身体往重力的方向垮了一点。
“齐厅长。”林度站起来。“你的案子比198号那个馆长,大。”
他伸出手指。掰了三样。
“第一。涉案金额。馆长,七十余件,估值九千万。你,四十一件真迹,一亿两千万。加上今天从你家清出来的紫砂壶、黄花梨、田黄、端砚,还没估完。但不会少于两亿。”
“第二。行贿人数量。馆长,六家企业。你,三十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