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克斯攥了攥拳头。
他想清楚了。
他把认识杳铃以来所有的事情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
无论多少遍,脑子里最后都只会剩下一句话。
亚历克斯爱杳铃。
那是觉醒的亚历克斯学会的第一件事。
他再次睁开眼睛的第一秒,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去找她。
现在他找到她了。她身边有一群同样为她觉醒的BOSS,每一个都不比他差,每一个都在用各自的方式靠近她。
他呢?
他和他们比,是个很容易就能被取代的、脑子简单的、充当剧情炮灰的npc。
除了杳铃对他的喜欢,也许和对别人的比是平等的,他没有任何优势,除了他和杳铃认识比别人早几步。
而就在刚刚他犹豫的那些时间里,这个“几步”都有可能被人追平。
所以他必须赶紧说清楚。
现在。立刻。刻不容缓。
亚历克斯又敲了几下门。
“杳铃?杳铃?”他的声音不自觉带上焦躁,“我想清楚了,开门,好吗?”
亚历克斯接受不了杳铃说的另一种选择。
他斩断不了自己对她的感情。
亚历克斯想起杳铃说这话时的神情,她是认真的。
认真到他的心直接从胸腔里沉到了胃里。
不是试探,不是欲擒故纵,杳铃是真的在给他一条退路。
一条体面的,但没有她的路。
但怎么可能?
她以为爱是一根绳子,拿剪刀剪断就可以了吗?
对他来说,它长进了骨头里。要斩断它,得先把胸腔剖开,把心脏挖出来,一刀一刀地把那些缠绕的根系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