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枕头底下缓缓地、一寸一寸地摸出一把开了刃的杀猪刀。
刀身很长,比一般的菜刀宽了一倍,弧度很大,尖头锋利到反光。
刀面上残留着已经干涸发黑的猪血,铁锈和陈年血迹混在一起,散发出一股腥甜的、让人反胃的死亡味道。
五根手指,一根一根地收紧,攥住了刀柄。
青筋从手背上暴起来,像蚯蚓一样蜿蜒。
“好。”
就这一个字。
从牙缝里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挤出来。带着咬碎了后槽牙的恨意。
狗爷的三角眼里,油灯的火苗映成了两个小小的、跳动着的光点。
那光点不像是灯火,更像是地狱的磷火。
“准备吧!”
他把杀猪刀竖起来,看着刀面上映出的自己那张已经瘦成骷髅的脸。
“南锣鼓巷九十五号,姓贾的。”
“全家。”
“一”
“个”
“都”
“跑”
“不”
“掉。”
每个字之间都隔着一口喘息。
那喘息里头,全是血。
刀疤脸低着头,一声不敢吭。
他跟着狗爷混了六年,砍过人、放过火、收过保护费。
但从来没见过狗爷用这种语气说话。
——
而此时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