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头白发结成了毡,脸上的皮耷拉下来,颧骨支棱着。两只眼浑浊,看不清人。
这就是严嵩。
当年百官朝贺、文武跪拜、六部九卿见了他要侧身让路的严嵩。
“严嵩。”
严嵩动了一下。慢慢抬起头,往门口看。看了半天。
“谁……”
“锦衣卫。奉旨抄家。”
严嵩的嘴唇哆嗦了几下,没出声。
“严世蕃已于三月二十六日在西市伏法。罪名三条——私通倭寇、聚众谋反、僭越大逆。”马奉把圣旨上的话复述了一遍。“严府上下家产充公。你——放逐为民。”
放逐为民。不杀。
八十三了,杀不杀都一样。
严嵩被两个校尉架出柴房。他太轻了,一人架一边,几乎是提着走的。脚拖在地上,鞋掉了一只。
经过正堂的时候,严嵩忽然偏过头。
正堂的匾额上三个字——“清忠堂”。
嘉靖亲笔题的。二十年前,嘉靖御笔写了这四个字,派人送到严府。那天严嵩率全家跪接,磕了九个头。
匾还挂着。字还是那三个字。
严嵩盯着那块匾。浑浊的两只老眼,终于动了一下。
张了张嘴。没人听清说了什么。
大门口,校尉把他搁下来。搁在门框旁边。
严嵩站不稳,靠着门框。分宜县的街上几个路人远远地看着,没人上前。
八十三岁。没有家了。没有儿子了。
风从巷口灌过来,掀起破棉袄的下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