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珠:“走啦!”
地珠不由分说,拽着他就往前走,动作熟稔。
地址:“再磨蹭,好兔子都被别人打光了!”
打猎吗?忘忧被她拖着走,心中一片茫然。他哪里会这些。
地珠似乎察觉到他的心不在焉,回头看了他一眼。
地址:“阿弟今日怎么了?魂不守舍的,可不像你。你可是我们敖登部落最年轻的神射手,最爱追着那些跑得飞快的雪兔了!”
说着,她随手取下背上的弓,搭箭拉弦,动作流畅如行云流水。“咻”的一声,羽箭擦着一只灰兔的耳朵钉入草地,兔子吓得夺路而逃,转眼消失在草丛里。地珠哈哈大笑,转头朝他眨了眨眼。
地珠:“哎呀,偏了点!”
地珠:“不过吓吓它也好!阿弟,看你的了!”
忘忧看着那只兔子消失的方向,抿紧了唇,半晌才低声道。
“我……身体有些不舒服。”
地珠脸上的笑容色淡了些,她收起弓走到忘忧身边,仔细打量他几眼,眉头微蹙。
地珠:“我就说让你少跟溪里那粉皮蛇厮混,那东西邪性得很,谁知道身上带了什么不干净的细菌?沾上能舒服才怪!”
忘忧心底窜起一股恶寒,脊背瞬间爬满鸡皮疙瘩。
他怎么可能喜欢和那种冰凉滑腻、鳞片森冷的东西玩耍?光是想象那冰冷触感缠上皮肤,就让他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两人沉默地走了一段,来到一片清澈见底的溪流旁。地珠蹲下去掬水洗脸,忘忧也下意识走到水边,想洗去心头那股莫名的烦躁与寒意。
·
水面倒映出他的脸。
轮廓像他自己,却又有些不同。皮肤是日晒后的浅蜜色,眉眼间带着几分英气,额前系着串珠抹额,插着一根苍鹰翎羽。看起来健康又强壮,与韦府里那个苍白病弱的少年判若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