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历坐在书房里,窗外晨光正好。
他提起毛笔,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刚才欢欢踩着那双法国新鞋,滴答滴答跑进来的娇俏模样,越想越觉得可爱,心头一阵阵发甜。
于是大笔一挥,直接写下:
《欢欢穿新鞋》
新鞋高。
新鞋妙。
走起路来咚咚叫。
一步两步三四步。
欢欢高兴本王笑。
写完以后,弘历自己先欣赏了一遍,满意地点点头:“不错,简单直接,形神兼备。”
李玉站在旁边研墨,默默把头低下,一声不敢吭。
弘历却来了兴致,继续提笔。想到这些天在皇庄的点点滴滴,又写下一首:
《夜记》
今日看花花不开。
明日看花花又开。
欢欢睡觉本王看。
看着看着也睡来。
写完以后,弘历越看越满意,甚至觉得最后一句尤其有意境,特意拿笔圈了出来。
旁边李玉偷偷瞄了一眼,低下头小眼睛转了转。他觉得这首诗最大的优点,大概就是别人看一眼就知道写的是什么,一点都不费脑子。
弘历完全不知道贴身太监在想什么,反而越写越有灵感,脑海里全是欢欢平日里的可爱模样。于是第三首很快出炉:
《赞欢欢》
欢欢好。
欢欢妙。
欢欢天下第一俏。
会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