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3章你的对手是男的
对面是落地窗,风拂动著纱帘,发出「沙沙」的轻响。
宽大的茶几上堆满了资料:照片、图册、合同,以及录像。
林颐和一位男律师仔细的查阅,时而说一句,时而指一下。
四个助理笔下不停,详细记录。
旁边还有几位:邦翰司的负责人,手稿委托人,以及拍卖行的法务。
差不多快有半个小时,所有的资料整理完毕,助手递过文件夹。
林颐大略的看了一遍,露出一丝得体的笑容:「郎先生,金太太,冯总,三位可以放心,胜诉的概率很大!」
律师的神态很轻松,语气中充满自信,但不管是邦翰司的负责人,还是两位委托人,并不觉得意外。
因为所有的合同,所有的协议,以及约束条款都是由国际、国内专业律师团队制定,更经过专业的法律人士审核。
只要有漏洞的地方都打了补丁,都有相应的免责声明。说直白点:这是一桩必赢的官司。
拍卖行的目的很简单:把东西拍出去,把佣金赚到手。
委托人的目的更简单:把东西拍出去,把热度炒起来,为下一次的拍卖做准备。
那如果竞拍人悔拍怎么办?
那就起诉,除了本该赚到手的佣金,拍卖行还能多赚一点儿。
委托人也一样:中国是讲法律,讲契约的地方,不是你说不要了,就可以不要的。
你拍到多少落的槌,一分都不能少,还得额外赔偿我一部分损失。
但如果竞拍人只是受人委托,只是代拍,并不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没钱赔怎么办?
同样没关系:因为东西还在,竞拍人因为失信而造成拍卖行和委托人产生损失,继而由法律判决赔偿的钱不会凭空消失。
等于什么都没损失,白赚了一笔。能赔最好,赔不起也没太大的关系。
反而会带来无穷的好处:只要宣传及时,等官司打完,这份手稿的热度会翻著跟头的往上窜。等下次再上拍,会造成一加一大于二的宣传效果。
等于全是好处,没有坏处,所以不论是拍卖行还是委托人,都很满意。
律所更满意:毕竟上亿的拍品不是年年都有,而引起经济纠纷,导致诉讼的更是等于零。
关键的是,没有任何败诉的风险,等于既赚了代理费,又扩大了律师所的名气。
三全其美,皆大欢喜。
负责人和委托人站了起来,不约而同的伸出了手:「谢谢林律师!」
林颐矜持地笑了笑:「三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