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直白点:换个买家。
「然后呢?」李承楷没听明白,「我说的是拍卖行同意之后。
林思成格外笃定:「放心,他们不会同意!」
「不可能!」李承楷断然摇头,「这合情且合理!」
「李经理,合情的前提是有人接手,合理的前提是协议中有明确的可允许转让的条款,且必须在竞拍成功的第一时间就指明转受人。不然你把债权转给一个穷光蛋,他拿什么结算,让拍卖行怎么追讨?」
李承楷冷笑了一声:「你放心,有的是人接手!」
林思成叹了口气:「李经理,还需要我说多少遍,说到多直白你才能理解?」
「拍卖行和通驰基金的目的,是把这份手稿卖给张先生,除了张先生,不会再有第二个买家!」
说白了,两家是一伙的,就为了坑张宗宪————
李承楷不是不理解,他是不愿意相信。
他拿出手机:「好,我打!」
电话拨了过去,很快就被接通。
负责人很客气,也很热情。
当李承楷说明意图,电话里整整沉默了半分钟。
「李先生,这违反约定!我们无法对转受人的背景和信用做出调查和审核。」
「为什么无法调查,如果他们完全具备相应的实力呢?」
「李先生,既然有实力,那为什么不让转受人先行帮你们垫付?等你们与张先生完成委托协议,再连本带息的还给他?」
李承楷张口结舌,因为他没办法反驳:借钱比转让债权更简单————
「李先生,我建议按照协议结算交割。另外,再提醒一下李先生,离最后期限还有十天,其中有两个周末,期限内的正常工作日只剩六天————」
「如果不能如期履约,你与周先生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和财务风险————」
「我说的话你没听明白?」李承楷忍著怒火,「张先生撤消了委托,你如果不让我转让债权,我只能悔拍————」
对面顿了一下:「那很抱歉,李先生,我们只能在法庭上见————」
「我抱歉你妈————」
还没骂完,「嘟」的一声,对面把电话给挂了。
李承楷盯著手机,半天没回过神来。
拍卖行竟然问都没问一下接受债权的是哪一位,就直接告诉他不行?
知不知道老子认识多少大款,万一我能找来李超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