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调取一个案件的证物。”
“有批准文件吗?”
“很快就会有了。”
警员皱眉,疑惑地抬头,他面前的呼叫器正好儿在这时候响起。
“喂,扎西星十一区警署,什么事……诶,中将上午好,诶诶,好嘞,小事儿,没事没事……行,您放心吧。”
挂断电话,警员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换上一副温暖微笑的表情。
“您是想要六年前琳雌性死亡案件的证物是吧,请随我来。”
白九淡淡一笑,跟了上去。
来到警署的证物室,小警员在电脑上查询了片刻,嘟哝了一句:“B1337……”
然后一直重复着这句话,钻进联排的架子中,没一会儿便扯出一个盒子。
“就是这个了,您需要把东西带走吗?”
带走证物就不是一句话能解决的事情,各种手续批准函齐全才可以。
白九这种不相干人员,办理起来很麻烦。
默默记住位置,白九摇了摇头,从在盒子里翻了翻,取出一本红皮的笔记:“不用,我拍一下就行。”
果然在证物里。
因为达米安出逃,所以这个案件无法结案,只能以“嫌疑人失踪”暂时归档,并发布通缉令。
笔记这种东西性质特殊,很可能能留下什么线索,自然要妥善保存。
“好嘞,需要复印吗?”
“给我印一份吧。”
白九点点头,目送警员拿着笔记离开。
又翻了翻,白九找到一张不知刷哪的钥匙卡,手指一转就把本卡收回自己空间扭中,反手抓出一张符纸,拟化成钥匙卡的样子放回盒中。
确认没有更多值得关注的,白九把证物摆放归成原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