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我方补充提交第二组证据。”
助理律师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蓝色透明封皮,同样有公证章。
法警接过去,递到审判席。
哈罗德·金说:“这是瑞典北极星软件公司于2000年6月向伯尔尼公约国际版权登记处提交的原始版权登记证明。登记内容为一套移动设备触屏交互代码库,包含滑动解锁功能模块的完整源代码。”
他停了一下。
“登记日期,2000年6月14日。”
法庭里有人吸了口气。
哈罗德·金转向原告席,看着考夫曼。
“巨神科技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第6,727,891号专利申请的日期,是2002年6月28日。”
他伸出两根手指。
“二十四个月。原始版权的登记时间,比巨神科技的专利申请,早了整整二十四个月。”
法庭里又安静了。
莫里森在翻那份伯尔尼公约的认证文件,一页一页,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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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夫曼从椅子上弹起来了。
手拍在桌上,声音很响。
“反对!”
他转向莫里森,脸涨红了。
“法官大人,这份所谓的欧洲文件,我方有充分理由怀疑其真实性。一家2004年就进入破产清算的瑞典空壳公司,突然冒出来一份2000年的版权登记?这太荒谬了。”
他往前走了一步。
“我方要求法庭立即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对这两份文件进行笔迹鉴定、纸张年代检测和公证章真伪验证。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这些文件不应具有任何证据效力。”
说完,他看了史蒂文一眼。
史蒂文微点了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