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一早,所以我的老朋友,今晚不醉不归!”
“太棒了,我要大吃一顿!”
“对了,稍等。”
哈德逊钻回帐篷,拎着一身西装出来。
“雇主不会喜欢脏兮兮的雇员,明天洗个澡换上这身衣服。”
“可它是你……”
“没关系的,等你工作稳定可以接济我些费用,我想在第三街道张罗一个热狗摊。”
“谢谢,感谢你的慷慨。”
入夜,两位朋友酩酊大醉一场后各回各的帐篷。
哈德逊的帐篷放在主街道边,来来往往的醉鬼、毒狗非常多。
而巴尔维斯的帐篷则在比较僻静的公园,鲜有人来。
“头儿,为什么不去第三街道那边抓人?那里的流浪汉非常多。”
“愚蠢的土拨鼠,在人多的地方动手容易引起恐慌。”
最重要的是不少流浪汉手里有枪,真要冲突起来挨打的还不一定是谁呢。
“局长说了,抓一个奖励200刀乐,偌大的公园咱们怎么不得抓十几个回去?”
巴尔维斯正睡得沉,突然被一阵粗暴的拖拽惊醒。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只看到几个穿着黑色制服、戴防爆头盔的人手里拿着电击棍,不由分说地就把他往一辆没有任何标识的白色面包车上塞。
“你们是谁?放开我!”
巴尔维斯挣扎着,可酒精还没完全散去,浑身使不上力气。
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扔进了面包车的后座,那里已经蜷缩着四个和他一样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他们个个眼神惊恐。
车窗外公园的树影飞速倒退,巴尔维斯的心一点点沉了下去。
隔天上午,前来接送巴尔维斯的领事馆随员看着破损的帐篷顿感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