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五百人齐声咆哮。
巨大的声浪,在鼎盛大楼前的广场上炸开。
震得旁边的玻璃幕墙发出“嗡嗡”的共振声。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
“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
念到这四个字。
五百双戴着墨镜的眼睛,齐刷刷盯向了车顶上的老赵。
那如有实质的压迫感,像五百把刀子架在老赵的脖子上。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浪一浪高过一浪。
那些坐在出租车里的司机。
吓得把手里的扳手全扔在了脚垫上,发出当啷的响声。
有几个人甚至双手捂住了耳朵。
这特么哪是在普法。
这分明是在给他们集体念判决书!
老赵站在车顶,心理防线彻底崩了。
“扑通”一声。
双膝一软,直接跪在了桑塔纳的车顶上。
铁皮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老赵手忙脚乱地把嘴里的那本小册子拔出来。
纸页上沾着口水。
“我念!我认罪!大哥,我错了!”
老赵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他顾不上什么工会老大的面子了。
在绝对的物理和法理双重碾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