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之这个家伙给狗吃干粮,一点荤腥都没有,连块肉干都不肯分给它。
它是一条有内力的狗,是一条能打能抗的狗,是一条在顺风镖局备受宠爱的狗,但不是一个永远不吃肉的狗。
这三天过得简直比流浪狗还不如。
石破天听懂了阿黄的控诉,从怀里摸出一块肉干塞进它嘴里。
阿黄叼着肉干,尾巴摇得更欢了,然后又朝林平之的方向看了一眼,眼神里带着一股子“你看看人家”的得意。
林平之假装没看见,把头转向了一边。
曲非烟坐在侯卿身后,两只手抓着他的衣角。
她不喜欢林北和石破天,因为他们两个人明明有能力救曲洋,却没有出手。
她选侯卿的理由很简单——帅。
侯卿是顺风镖局所有人里长得最好看的,一张脸白白净净,眼睛又黑又亮,手里永远摇着一把折扇,扇面上“仙品”两个字龙飞凤舞。
曲非烟今年十二岁,正是看脸的年纪。
侯卿没有拒绝她。
换作平时他肯定是拒绝的,他这个人最怕麻烦,尤其怕小孩子的麻烦。
但曲非烟选他的理由让他很受用——谁让自己帅呢?
这小姑娘眼光不错,审美在线,比某些没品位的人强多了。
曲非烟把手里那本《金光神咒》的抄本抱得紧紧的,连马匹颠簸的时候都不肯松手。
林北把这个功法甩给她的时候和当初甩给林平之一样随意——从怀里掏出来,往她手里一塞,说了一句“拿去练”,然后就骑着马走前面去了。
曲非烟当时还不知道这本册子是什么,等石破天告诉她“昨天台上那个金光就是这个功法”之后,她的表情从平静变成了震惊,从震惊变成了珍惜。
然后把册子塞进怀里,用外衣裹住,再用腰带扎紧,确保万无一失。
刘家的几个孩子坐在马车里,透过车窗的缝隙看着曲非烟手里的册子,眼睛里全是羡慕。
但他们也知道,这种东西不是羡慕就能得到的。
人家是顺风镖局的人,他们只是顺风镖局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