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藜回到房间,桌上的手机又亮了起来。
她瞥了一眼,伸手按灭。
秦誉敲门时,她正往胳膊上涂药膏。
“谁啊?”她明知故问。
“是我。”秦誉应道。
“进来吧。”万藜让自己的声音如常。
秦誉推门走近,目光扫过她的脸,最终落在那条涂着药膏的胳膊上。
疤痕已经淡得几乎看不清了。
记忆倏然被拉远,秦誉想起那天,是张绪来叫自己起床的。
所以,从那时候就开始了吗?
他心绪翻涌,面上却不动声色。
“阿藜,收拾一下吧,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
明天?这么快。
如果不受伤,今天应该是去看帆船赛的日子。Andriy还说要包下游艇,坐直升机上帝视角带她们看最后的冲刺。
不过也好,也该回去了。
万藜点点头:“好啊。”
目光落在秦誉脸上,微微蹙眉:“怎么不涂药?会留疤的。”
秦誉低头看她:“如果留疤,你就不喜欢我了吗?”
万藜一怔,随即笑了,傲娇地扬起下巴:“对,我喜欢长得好看的。”
昨天是傅逢安多此一举,反正她什么也不清楚。
秦誉当即坐下,仰起脸:“那你给我弄吧,我不会。”
东西都在手边,万藜点点头。
拿出碘伏替他消毒,又用生理盐水重新擦了一遍,避免色素沉着,最后才涂上凝胶。
“你一天最少消毒两次。湿性愈合不会结痂,到时候再涂祛疤的,就不会留疤了……这是我新学的,厉害吗?”
秦誉听她说着,忽然伸手环住她的腰,将脸埋在她小腹上:“那你每天给我弄,好不好?”
万藜推开他的脑袋:“你想得美。快起来,蹭到衣服上又要重新消毒了。”
秦誉却不动,就这样静静地箍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