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出手——食指——小心翼翼的碰了一下屏幕。
屏幕上的字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五个图标。
电话。联系人。短信。计算器。日历。
陈远志的手指悬在屏幕上方——像被定住了一样。
他慢慢的转过头——看着林建。
"这……这是什么东西?"
林建把搪瓷杯放在桌上——"咔"的一声——站起身来。
四十二天没剃的胡子。四十二天没洗的头发。眼睛底下青的跟被揍过似的。
但那双眼睛本身——亮的吓人。
"这个东西——"他说,伸手拍了拍"轩辕一号"的铝合金外壳——
"叫智能手机。"
他顿了一下。
"它能做的——可不仅仅是打电话。"
……
一九七零年三月十五日清晨。
北京西郊。
天刚蒙蒙亮——三月的北京还冷着呢——树枝上挂着薄霜,哨兵呼出的气在空气里结成白雾。
大门外——停了四辆黑色的伏尔加轿车。
车是连夜从城里开过来的。车牌号都是特殊号段——京字头,后面的数字小的吓人——越小越大,懂的都懂。
陈远志站在院子里搓手——他比车队先到了十分钟,就这十分钟,鼻尖已经冻红了。他昨晚打完电话就后悔了——该说的轻一点的。"可能会改变世界"这种话,太重了。
但他又想了想——
不重。
甚至说轻了。
车门打开了。
下来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