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击者提供的信息,他逃进了大山。
若真让他钻入广袤林区,抓捕难度将难以想象。
最终,指挥部调集了一千二百多名武警、警察,带着警犬,发动数千群众,展开围山搜捕。
杨洪军进山后一路狂奔,竟一口气逃到辽宁省清原县境内。
此时,他又累又饿,已是整天粒米未进。
刚走到一户人家门口,想讨口吃的,忽然听到村里大喇叭广播起来:“全体村民注意了,柳河的杀人狂魔跑了,有可能跑到我们村来!谁发现一个又瘦又小的陌生人,赶紧向我汇报!”
杨洪军听罢,吓得魂不附体,赶紧先藏起来再说。
情急之下,他钻进这户人家的草垛里,这一待,便是两天两夜,没敢动弹。
十一月十一日,他已三天三夜水米未进,实在扛不住了,从草垛里爬出,艰难来到山顶,往下一看,顿时心凉了半截:山下密密麻麻全是警察和武警,已是天罗地网,插翅难逃。
他只得又在山上硬挨一夜。
第四天,他饿得实在支撑不住,心道:“我宁肯被打死,也不能活活饿死!”
就在他四处寻觅食物时,被搜捕的警察生擒活捉。
被抓住时,他已浑身脱力,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
落网后,杨洪军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快饿死了,给我点吃的吧。该吃吃,该喝喝,吃完以后……我啥也不说。”
这小子是铁嘴钢牙,死不开口,硬扛了两天。
也不知审讯人员用了何种策略,最终,他全部招供。
他这一招供,外面却炸了锅。
他的妻子、亲戚、同学,皆不敢相信,他就是那个杀人恶魔。
尤其是他的姐姐,急得跑到派出所吵闹:“你们这是屈打成招!我弟弟老实本分,不可能干出这种事!你们胡乱抓人,我要找律师告你们!”
这不是徒劳吗?他自己都已供认不讳,铁证如山,也确实是他干的。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柳河县法院进行公开宣判。
杨洪军共杀害十二人,杀伤十七人,此外还附带一起情节恶劣的抢劫案,以及无故杀伤数头耕牛。
抢劫案的细节已无资料可考,不便杜撰。
杨洪军毫无悬念被判处死刑,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