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尸体尚有余温,林过云半背半抱地把阿兰弄下车,从步行梯上了二楼,背进家中。
可这么一具尸体,藏在哪里才好?每个房间都有人睡,唯一能利用的地方,便是客厅的沙发底下。
藏好尸体之后,林过云找了家洗车行,把车子里外清洗干净,再开到公司交给白班司机,面上神色如常,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那种犯罪的恐惧感,在他身上半点儿也寻不见,如同随手杀了一只鸡。
回到家中,等家人尽数出门之后,林过云把尸体拖进自己房间。这一回,他终于可以看个够了。
此刻早已不是单纯的看,他将阿兰的衣服扒光,这里碰碰,那里摸摸。为了将这份“回忆”永久保存下来,他搬出相机,架好补光灯,对着尸体咔咔拍了起来。
为了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他给尸体摆出各种造型。尸体已然有些僵硬,为了使关节能够弯曲,他干脆用强力胶带强行缠绕固定。
光拍照哪里足够,不是还有摄像机么,他这边拍着照,那边还要录着像。
那一刻,他只觉人生快意至此,简直登上了巅峰,有生以来头一回知道世上还有如此痛快的事。
唯一令他惋惜的是,拍摄经验不足,灯的位置离身体太近,竟把外阴部位给烤糊了,直冒青烟,把这家伙心疼得不行。
拍完之后,尸体该怎么处理?总不能一直躺在沙发底下,再过几日便要发臭了。
他一面翻着陈凤兰手袋里的东西,一面想辙。结果从包中翻出五百港元,这一下心里有了主意。
他下楼先在一家百货店买了块大塑料布,又去五金店花了两百九十块钱买了一把电锯。
回到家中,将塑料布铺在地上,垫上几层旧报纸,放上尸体,随后打开摄像机开始录像。
电锯出奇地好使,伴随着机械嘶鸣,血点与肉末飞溅开来,没多大工夫便将阿兰分成了六块:一颗头颅,两条胳膊,两条腿,外加一副中段。
他打量那截中段,似乎多了些东西,哦,他懂了,多了两团隆起。也罢,即刻便将它夷为平川。
他锯下双乳,放进一个塑料盒,倒入些米酒权当防腐剂浸泡,锁进储物柜中。
因为是他首次操刀,技术尚不娴熟,其中一只还给切坏了,不够完整。
六块碎尸用报纸裹好,胶带层层缠紧,分装进六个黄色大袋子——官方后来提到,那些袋子是照相馆用的,至于具体什么模样、尺寸多大,外人不得而知。
最后,他将塑料布清洗干净,藏到床下,又把溅在屋里的血点和肉末仔细擦拭干净,一切收拾妥帖。
晚上六点,林过云同往常一样到公司接班,随后直接开车回家,将碎尸塞进后备箱,一边驾车一边琢磨该扔往何处。
思来想去,最终决定沉尸海底。他把车开到沙田海鲜舫附近,将尸块尽数抛入城门河中。
选择此处,图的便是河水能将尸体冲入海里,神不知鬼不觉。
办妥之后,他调头开回市区继续揽客,早晨六点回公司交车,再回家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