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这一愣神的功夫,成瑞龙强忍剧痛,挥起他那只号称“铁拳”的拳头,一记重拳狠狠闷在陈老板的头上,当即将他打晕在地。
随后,成瑞龙赶紧上前搜身,想找出那五万块钱。可他连对方裤衩都翻遍了,也没找到钱的影子。
这陈老板心也真是够大的,那笔钱竟然还原封不动地放在摩托车尾箱里,根本没带在身上。
成瑞龙见时间已再耽误不得,枪声一响,随时可能有人报警,只能立刻撤退。
可他转念一想,自己的脸已被对方看得清清楚楚,这人便不能再留活口了。
于是,他决然抬手,照着陈老板的太阳穴又补了一枪,最后只拿走了一部手机,仓皇逃离了现场。
陈老板具体居住的那个小区,情况已不可考,但想来条件应属不错。那个小区在1998年便已安装了监控摄像头。
警方正是从调取的监控录像里,看到了成瑞龙和蓝启荣的影像,以及那把七七式手枪。
通过弹道检测比对,证实这把枪正是几个月前在北海被抢走的那一把。
警方把监控截图拿给当初在北海见过蓝启荣的邻居辨认,对方一眼便确定,没错,就是这个少了一只手的家伙。
可是,这次的画面里怎么又多出了一个戴眼镜的同伙?此人看上去斯斯文文,但下手却狠辣无比,一看便是这伙人的主犯。
也正因为这起案子,成瑞龙第一次清晰地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这次案发现场,两个人都露了脸,也留下了脚印,当然还有成瑞龙手臂受伤所留下的血迹。
警方据此初步判断,这两名案犯均系广东本地人。
随即,广东省公安厅立刻发出了协查通报,要求全省各级警方深挖细查,务必尽快将二人抓捕归案,以免他们再滥杀无辜。
犯下这桩大案后,哥俩又从肇庆跑回了佛山。
他们为何偏偏要回到这个险地?只因成瑞龙心中始终放不下“给兄弟报仇”这个执念。
如今手里有了枪,他第一件事便是要去找当年那个海鲜店的老板,打算先从他身上弄一笔钱,然后再将他干掉。
诸位看,这便是许多亡命之徒共有的偏执逻辑。当初让他损兵折将的,是法律的制裁,真正下令开枪处决程胜的,是司法机关,崩了程胜的也不是海鲜店老板。
可成瑞龙不管这些,他把账统统算在了最初报案的那个人身上,觉得这一切都与那个海鲜店老板脱不了干系。
1998年5月22日晚上九点,成瑞龙与蓝启荣刚踏出佛山火车站,往市区方向没走多远,便迎面遇上了正在执勤的佛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两位民警,一位叫姜明华,另一位叫邓勇坚。
当时,两位民警正分别骑着摩托车在路面巡逻,见他们二人形迹颇为可疑,便上前将他们拦住,要求出示身份证件接受检查。
两人随身携带的证件自然都是假的。蓝启荣不明所以,老实巴交地从兜里掏出假证,递给了姜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