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弄到了这把枪,成瑞龙便是枪不离身,爱不释手,恨不得连睡觉时都把它贴身别好。
眼下硬家伙既然到手,他寻思着就得找个地方练练枪法。于是,他专程跑到野外的偏僻地方,开始瞄着目标练习射击。
可弹夹里总共就六发子弹,没几下就打了个精光。
正在他发愁该去哪里搞到新子弹时,巧事竟自己送上了门。一次,他与小蓝子入户行窃,竟意外且神奇地偷到了七发子弹,而且恰好是那把七七式手枪能用的规格。
成瑞龙不禁大喜过望,脱口而出,这真是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如今万事俱备,他便摩拳擦掌,准备接着干更大的事。
有了枪在手,他们作案的思路也随之变了,不必再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溜达,而是可以进行更有选择性的下手。
他们把目标锁定在了证券交易所附近。那个年代炒股的人极多,尤其是那些能进出大户室的,必定是身家不菲的有钱人。
很快,他们便发现了一个女富婆,每天独自开车到交易所来。可暗中跟了几天后,却发现根本无从下手。
原来这富婆的住处安保设施极为齐全,犹如铁桶一般,他们费尽心思也混不进去,无奈之下只得放弃。
看来,一个人的住处选择,有时真能决定生死;若她当时住的是个普通小区,恐怕早已遭了毒手。
尽管这个目标放弃了,但这条思路没有错。不久,他们便盯上了下一个目标。
这回是个做小买卖的老板,姓陈,当年三十多岁,业余也炒股。
案发当天,他在交易所旁边的一家银行里取了五万块现金,准备用于生意周转。
出来后,他顺手把钱放进了摩托车尾箱里,便开车径直回家。
估计是当时有旁人或车辆挡住了视线,成瑞龙两人竟完全没有看到他往尾箱放钱的那个关键动作。
他们只是照旧驾着小摩托跟了上去,打算这次连家门都不用他进,准备在路上寻机直接开抢。
陈老板将车开到自家楼下,停好车,正准备上楼。两人便尾随其后,紧紧跟上。
行至一个僻静的拐角处,成瑞龙猛地掏出手枪,死死顶在陈老板的后脑勺上,低声喝令,让他别出声,把身上的钱交出来。
可这位陈老板却一点都不怵他,一时也分辨不出那枪是真是假,兴许对方只是拿把塑料玩具来唬人。
他竟不假思索,猛地转身,便与成瑞龙激烈地搏斗起来。谁也没料到,这陈老板的身手竟十分了得,成瑞龙一时之间非但制服不了他,反倒有些吃力。
一旁的蓝启荣见状,赶紧扑上来帮忙。
就在这混乱至极的撕扯当中,只听一声突兀的枪响——成瑞龙的枪在慌乱之中不慎走火,子弹砰地打穿了他自己的手臂。
这一下,成瑞龙剧痛之下暴怒不已,而陈老板则瞬间傻了眼,这才明白,对方手里竟是真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