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十八具尸体倘若一窝蜂地涌来认领,岂不乱了套?
以往都是在停尸房认尸,可如今尸体这么多,停尸房根本就放不下,没有那么多床位。
最后经研究,想出一个折中的法子:由警方设立一个接待处,派专人接待,登记发证,再挨个安排认尸。
警方将死者的那些遗物——上衣、裤子、鞋子,一一悬挂起来。
那几十双鞋里,连一双皮鞋都没有,尽是廉价的布鞋。
最终,从这四十八具尸体里,辨认出了三十多人。
后来坊间便有传闻,说龙治民杀的人远不止四十八个,说法五花八门,说多少的都有。
其实不止这桩案子,像贾文革、黄永、张永明,还有许多其他案子,都曾出现过这种情况,流传的人数众说纷纭。
但这些毕竟都是传闻,官方最后认定的数目,便是四十八人。
至于龙治民的杀人动机,事后各路专家曾出来指点迷津,说是为了谋取钱财、骗取劳动力,杀女人则是为了满足性需求,直至最后演化为杀人成瘾,一发而不可收拾。
要依我说,根源无非就是两个字:一为懒,一为穷。
开篇时咱们便介绍过,那地方地穷人穷,你穷我穷大家都穷。
说起来,被他杀害的人里头,没准有的比他还穷。所以杀个人,弄个块八毛的,他也不嫌少,薄利多销,走量罢了。
他懒,当地人呢,也未必就个个勤快。若不是为了那一点蝇头小利,有些人也不至于丢了性命。
他杀了人,见无人过问,也无人追查,那便接着杀下去。若不是杜长年他们硬是将他扭送到了派出所,指不定后面还要搭上多少条人命。
他之所以能杀害这许多人,和当地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有着莫大的关系。
您想啊,两年时间里,这么多大活人平白无故地消失,竟无人深究,无人动于衷。但凡肯挨家挨户去查一查,那尸体就搁在屋子里头,难道还查不出来吗?
人都已给你带到派出所了,彼此间还在打着太极、踢着皮球。这般情形之下,倘若能破案,那才叫一桩新鲜事。
而且,绝非仅此一例,单是咱们讲过的云南张永明、黑龙江贾文革,他们的案子里,也曾出现过一模一样的情况。
为何会在不同的地方,出现同一类问题呢?是某种共性,还是另有他因?
再深的东西,咱们便不好多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