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瞎子穿着他那身标志性的黑色皮夹克,正大马金刀地坐在石凳上,手里漫不经心地抛着自己的刀。
他鼻梁上的墨镜在马灯的光晕下反射着两点橘黄色的暖光。
张起灵则安静地坐在他正对面,大半张脸都隐没在阴影里
他身上穿着件白色的老头衫,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右手搭在石桌的边缘,另一只手则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脖子。
老头衫的衣领子拉得低低的,脖颈、锁骨……全是雪一样的白。
张意澜只要留心扫一眼,就能把他整个上半身看光。
于是她选择了盯着瞎子的墨镜看。
听到门响,黑瞎子的手一停,稳稳地接住了落下的刀。
“哟,回来了。”他嘴角往上一勾,露出一个笑容,“霍家的茶好喝吗?我现在去帮你张罗点夜宵?”
“茶没喝上,夜宵就不用了。”张意澜说,“你们两个怎么还没睡?”
“哑巴最近在加强锻炼,我就在一边加油喝彩咯。”黑瞎子歪歪头说,“我一个人睡多不仗义,对吧?”
“锻炼?”张意澜一顿,终于把眼神放到一边正在擦汗的张起灵。
此刻,他身上的纹身已经显现出来了,但因为老头衫覆盖面积比较小,所以张意澜这会能看见覆盖在肌肉线条上的纹身全貌。
这个麒麟纹身从左边肩膀开始,一直到腰腹,然后一路往下延伸进了裤子里,可以说这个纹身面积是相当大的,感觉纹上去的时候也会很痛。
张意澜过去的学生时期,遇到身上有大面积纹身的人只有一个感想:
大佬别杀我。
但是嘛,当这个“大佬”换成小哥的时候,又会给人一种很错位的感觉。
这人长了一张非常鲜嫩的脸,加上现在头发没去剪,用她的头绳也在后脑勺扎了个揪揪,配上身上的麒麟纹身,张意澜看来看去,觉得这应该算是某种很美丽的人体艺术。
建议时尚芭莎来给小哥拍个封面,到时候大家玩了命的买。
——
张意澜信步走到石桌边,还没落座,黑瞎子一抬头,他那被墨镜遮挡的视线似乎在她身上定了两秒,身体毫无预兆地前倾。
两人之间的距离瞬间被拉近,近到张意澜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的呼吸。
“?”张意澜迷茫。
“晚香玉。”黑瞎子鼻尖微动,声音压低了些,带着某种莫名的笑意,温热的呼吸轻轻擦过张意澜的脸颊侧面,“霍家的品味,不过不难闻。”
他靠得太近了,侵略性被那层吊儿郎当的笑意包裹着,像是在试探边界,又像是个单纯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