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嘴里念念有词,神神叨叨的。
做完这一切,他才长出了一口气,像是完成了一件天大的事。
“看着,学着点!”
老爷子从腰后摸出一根磨得光滑的鹿骨签子,这是他用了几十年的老物件。
他没用刀,也没用手,而是用那根鹿骨签子,从距离参王一尺远的地方开始,一点点地往下刨着冻土。
动作轻柔得,像是在抚摸情人的脸。
“请棒槌,最忌讳伤了须子。一根须子,就是一分药性,断一根,这宝贝就漏了气,不值钱了。”
老爷子一边挖,一边给陆青山传授经验。
“得先把周围的土都松开,给它腾出地方,让它自个儿舒舒服服地出来。”
时间一点点过去。
洞口的积雪被完全刨开,形成一个直径三尺多的大坑。
老爷子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连大气都不敢喘。
陆青山就蹲在一旁,安静地看着,将老爷子的每一个动作都刻在脑子里。
随着泥土被一点点拨开,那棵参王的体态也逐渐清晰。
主根粗壮,形似人腿,微微弯曲着,带着一种古朴的美感。
主根两侧,分出两条匀称的“二艼”,像是人的胳膊。
最让人心惊的,是那盘根错节的须子。
一根根细如牛毛,密密麻麻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须笼”,将整棵人参包裹其中。
参须上,还挂着一个个珍珠大小的疙瘩,行话叫“珍珠点”。
“芦、纹、体、须、腿、籽,六形俱佳……”
老爷子喃喃自语,声音都在发颤,“这是……这是成了精的宝贝啊!”
他小心翼翼地将最后一捧土刨开。
整棵人参,终于完整地呈现在两人面前。
它静静地躺在黑色的泥土里,通体蜡黄,散发着一股奇异的清香。
“青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