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清晚拿起那支钢笔,手指轻轻摩挲着笔杆上的那道划痕。
她的眼前,突然浮现出那个男人穿着洗旧的长衫,在灯下认真写字的模样。
还有他今天在楼下,挡在她身前,捏住那根马鞭时的果决和霸气。
洛清晚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往上扬了扬。
眼底闪过一丝连她自己都没察觉的柔软。
“这穷酸老师,还挺会送礼的嘛。”
她低声嘟囔了一句,将那张卡片小心翼翼地折好,收进口袋里。
第二天。
清霓坊的生意依旧火爆,洛清晚坐在办公室里画设计图。
那些慕名而来的贵妇们,坐在沙发上喝着红茶,眼神却总是忍不住往洛清晚身上瞟。
“洛小姐,您这设计图画得可真好,简直跟神仙下凡似的。”
一个富太太谄媚地凑上前,满眼惊叹。
但她的目光,却落在了洛清晚手里的那支笔上。
“哎哟,洛小姐,您怎么用这种普通的钢笔呀?”
富太太有些惊讶,甚至带着几分嫌弃。
“我昨天刚在西洋百货买了一支镶钻的金笔,明天给您送来!”
在她们看来,洛清晚这种身价的千金大小姐,用的东西自然都该是最顶级的。
这支破钢笔,实在太掉价了。
“不用了。”
洛清晚连头都没抬,手里的笔尖在纸上行云流水地勾勒出流畅的线条。
她将那支黑色的派克钢笔夹在指间,转了个极其漂亮的笔花。
然后,极其自然地,将它别在了自己随身携带的设计本最显眼的位置。
仿佛那不是一支廉价的旧钢笔,而是一件价值连城的绝世珍宝。
“这支笔,写字最顺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