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除赵明泽同志军籍的决定——”
“原任西藏军区第17特战旅,83团特种作战营营长赵明泽同志。
经查,赵明泽在服役期间,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无视我军纪律。恶意捏造虚假举报材料,先后对林昔同志进行三次骚扰。
事发后,态度恶劣,拒不认错,甚至威胁恐吓当事人,试图掩盖罪行。
鉴于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损害了人民军队的声誉,破坏了部队纯洁巩固。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八十条之规定,为严明军纪,纯洁部队,经党·委研究决定,对赵明泽同志给予以下处分。
一,给予赵明泽开除军籍处分。
二,同时建议地方党/组织开除其党/籍.
三,立即撤销其一切职务,收回其军衔符号及所有着装。”
落款、盖章一应俱全。
“什么意思!”
赵明泽瞳孔放大,死死盯着文件上的字体,双腿灌铅一般挪不动步。
他嘶吼着问几位领导:“处分文件写错了吧?”
“为什么是脱我军装!”
犯错的人都不会心甘情愿承担后果,
三位领导轻轻摇了摇头,没人理赵明泽。
赵明泽又低头看了眼文件,发疯一样,冲到办公桌前:“说话啊!为什么我的处分这么严重!”
“不应该是家委会通报吗!”
从头到尾,没有对造谣女同志的愧疚,只有处分不满的歇斯底里。
政治部主任看着赵明泽,无可救药地摇了摇头,告诉他,“不涉及家委会。”
“你是在出任务假期期间,违反的部队纪律,理应由部队下发处分。”
“……什么意思?”
赵明泽脑子一僵,反应了几秒,想通主任这话的意思。
难以置信地抬头,看过去,“你的意思,这不是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