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值钱吗?
萧经闻转过身,对着窗户的倒影照了照自己的脸。
好像是有点。
他跟玻璃上的自己对视。其实发小这个问题,他也想过。
之前为什么不结婚也不相亲?
因为没兴趣。
对女人没兴趣,对男女之情更没兴趣。
虽然,他有这个病……
但他一直觉得,人,如果连自己本能的欲望都不能控制,那将与野兽何异。
为了一个病,辜负了一位好女孩。
这事他做不出来。
情欲情欲,情,之所以在前,是因为那件事,要两人情投意合,做起来才有意思。
林昔是个意外。
萧经闻也不知道,自己那天究竟是怎么了!
明明那天,他们俩是第一次见面。
明明有任务在身。
理智告诉他,他应该立马把人送走。
可,那天,他就是没忍住。
林昔不知所措地闯进他的屋子。
一双眼睛又黑又亮,眸底浮着一层雾气。
少女生涩与女子的妖娆仿佛混合成上好的腮红,让她面色如绯,艳若桃李。
像是那最懵懂的小鹿,也像是最勾人的狐狸,就那么夺走了他的理智。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失去了对自己理智的掌控权。
一见钟情也好,生理性喜欢也罢。
他只知道,他看林昔第一眼,他的身体和血液就都在叫嚣着告诉他,他想靠近她。
初见,是身体的选择。
再见,是理智在爱她。
萧经闻不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