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听常州盘算,明初就觉得有点馋了。
果然,出门带厨子是最好的选择。
常州杀鸡有技巧,那么大一只鸡,他一刀就划到了颈动脉,就是他有点按不住鸡,需要明初帮忙。
放完血,常州就把袖套给戴上了。
开水明初那边囤得有,烫一下之后拔毛,常州的手速特别快,而且也就刚开始有点不适应,后面他就有了巧劲,拔毛速度那叫一个飞快。
而且他是拔得又快又干净,明初自问她虽然力气比常州大,反应速度也比常州快,但是她给鸡拔毛肯定没有常州厉害。
拔毛耗费了1个小时,地上的鸡毛都一大层了。
似有似无的血腥味也吸引来了某些小动物,但是都落到了某只蟒蟒的庞然大口。
明初只当不知道有半路截饭的某只,反正这里安静就好了。
一小时后,常州把鸡切开,腌制了一只大鸡翅,其他全放到明初空间里去了。
“等腌制好刚好可以吃中饭了。”常州计算着,“到时候再给你做一个手撕鸡腿。”
“行,那我可要好好尝尝了。”明初把房车也收起,才刚走了几步,就忽然一停。
“你等我一下。”
说完,明初往灌木丛里面钻了进去。
大概两分钟后,明初从树上跳下来,手里拎着一只兔子。
“这能吃吗?”
“能!我给你做冷吃兔!”常州深感自己又能有用了,但他脑海中下意识闪过一丝疑惑。
兔子经常一窝窝在一起,明初难道正好遇到了落单的?
在他们后头十米远,胖胖蟒蟒看着从天而降的三只兔子,懵懵嗅了嗅。
香香!
是香香给它的哎!
香香最好了!
它也要摘最好的那个果子给香香,附近好像就有那个果子!
蟒蟒一只只吞下兔子,肚子鼓鼓的往它感知到的方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