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死!”
父亲没撑过三天就咽了气。
临死前,父亲紧紧抓着阿寿的手,眼泪混着血水往下淌:“别去告官……咱们奴婢的命,在官府眼里不值钱啊……”
阿寿不信邪。
他背着父亲的尸首,走了二十多里地去县衙喊冤。
可知县连大门都没让他进,衙役直接将他踹下台阶,指着《大明律》告诉他:
奴婢告家长,虽得实,杖一百,徒三年;
诬告者,绞!
他但凡敢告朝廷命官的家眷,迎来的就是死路一条。
后来,阿莲被玩腻了,转手卖给湖州的盐商做妾,半路上投了河。
母亲哭瞎了眼,在被管家陈明踹了一脚后,也吐血病死了。
短短一个月,家破人亡。
阿寿想过半夜一把火烧了这吃人的董府,大家同归于尽。
可是,他不敢。
《大明律》不仅规定奴婢杀主要被凌迟处死,还会残酷地连坐周围的乡邻与同宗!
他若放了火,哪怕自己死了,也会有无数无辜的奴仆要被抓去垫背。
那根名为“世仆”的锁链太沉重了。
大明朝的律法和世道,就像是一张密不透风的铁网,将他们这些底层的奴隶死死地压在烂泥里,永世不得翻身。
……
“砰!”
马厩破烂的木门被人一脚踹开。
管家陈明手里提着一条沾着盐水的牛皮鞭子,气急败坏地冲了进来。
“都死哪去了!别他娘的偷懒了!”
陈明满脸惊恐,像条疯狗一样冲着马厩里的十几个奴仆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