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来了?”林琅轻掸被拍过的肩头问道。
“来看看你,咱们毕竟是一家人嘛。”
张简修笑着说道。
他没说实话。
是大哥张敬修让他多和林琅走动走动,省的做了四品堂官还什么都不懂。
林琅哦了一声,迈步就走。
“你去哪啊?”
“工部。”
“巧了,好久没看到曾伯父,我也去。”
张简修急忙跟上,开口问道:“对了,你和我妹的事怎么办?”
林琅脚步不停,“什么怎么办?”
“婚事啊。”张简修快走两步,低声道:“虽说现在你不用守孝,可到底是有丁忧在身。”
“按律可是二十七个月不得婚庆。”
不婚对林琅来说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他本就不太适应大明的法定婚龄。
总是有种萝莉控的负罪感。
再等两年半刚好。
相比于明初的男十六,女十四,明朝的成婚年龄逐步增加,男子大多在二十到二十二岁之间,女子多为十八九。
江南等地则要更晚。
这背后是风气的变化。
读书人认为早婚会分心,影响考取功名。
学而优则仕,入仕能娶更好的老婆。
不是每个人都敢效仿张居正婚前画大饼,更多人还是中秀才,中举人之后才托人提亲。
再一个是士人批评早婚,认为嫁娶太早,父母不知教养,子女多夭。
最重要的还是钱。
从嘉靖开始,奢靡之风盛行,厚嫁,重聘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