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挠了挠头,表情有点复杂。
“陈哥,你这表弟在咱们这儿可是个名人。”
“哦?”陈浩挑了挑眉,“怎么个名法?”
“有钱,任性。”黑框眼镜男接话道。
“刚来就买了辆二手的法拉利F355,天天轰着油门在马萨诸塞大道上炸街。
而且他不跟咱们龙国留子混,喜欢跟那些老外混,还搞了个乐队。”
“乐队?”
陈浩心里一动,这跟前世的信息对上了。
“叫什么名儿?”
“RedDragon。”
胖子撇了撇嘴。
“红龙。俗得掉渣。
不过设备是真好,全套的马歇尔音箱,吉他都是吉普森定制款。
听说光排练室的装修就花了好几万刀。”
“他在里面干嘛?主唱?”陈浩问。
“哪能啊。”
胖子笑了。
“他那嗓子,唱个KTV都费劲。
他是贝斯手。
不过说实话,技术还凑合,就是那个范儿。
怎么说呢,有点用力过猛。”
陈浩心里有底了。
贝斯手,这是个好位置。
既在舞台上,又不用像主唱那样承担全部火力,最适合这种想出风头又怕露怯的二代。
“这小子,还是这么爱显摆。”
陈浩骂了一句,既像是长辈的责怪,又透着一股亲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