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早就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操作,利用公司法的漏洞,将所有资产,都转移到了别人的名下,而把所有的债务,都留给了那个叫“金鼎公司”的空壳。
他相信,法律,奈何不了他。
林度没有理会他的叫嚣。
他走进这间装修得金碧辉煌,堪比皇宫的客厅。
他的目光,缓缓扫过墙上挂着的价值连城的名画,扫过角落里摆放的古董瓷器。
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金文贵的身上。
“金总,我听说,你这栋别墅,是挂在你一个远房表弟的名下的?”
金文贵得意地笑了。
“对啊,我表弟心疼我,借给我住的。怎么了?”
“合法的,你咬我啊?”
林度没有理他,而是缓步走到客厅一侧,一个巨大的红木博古架前。
他指着架子顶层,一个造型古朴的青花瓷瓶。
“这个花瓶,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元代的‘鬼谷子下山图’青花大罐的仿品,但也是明初的高仿,价值不菲。”
“三年前,在香港苏富比的春季拍卖会上,被一位神秘的内地买家,以八百万港币的价格拍下。”
“而根据苏富比拍卖行留存的交易记录,支付这笔款项的,不是任何个人,而是一张以‘东州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出的公司支票。”
林度转过身,那双金丝边眼镜后的眼睛,像两把最锋利的解剖刀,直刺金总的内心。
“金总,用公司的钱,买来的古董,现在,却摆在你私人的家里。”
“这在《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中,有一个专门的法律名词。”
“叫,‘公司人格否认’,俗称,‘刺破公司面纱’。”
“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人民法院有权揭开公司的面纱,责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林度看着金总那张已经开始变色的脸,嘴角,勾起了一抹冰冷的弧度。
“所以,金总。”
“从法律上讲,这栋别墅,现在,姓‘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