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宋美龄坐在客厅沙发上翻一份英文报纸。大队长靠在旁边的藤椅上,手里端着白开水,忽然冒出一句。
“这小子,总算长进了。”
宋美龄从报纸上抬起头。“谁呀?”
“还能是谁。”大队长把杯子搁下,“溪口那个小子。”
宋美龄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能让大队长用“溪口那个小子”来称呼的人,全天下只有一个。她嫁过来这几年,大队长提到这个人时从来不说名字,永远是一句“那小子”——语气跟说自家院子里养的土狗差不多。样子不够威猛,时不时还拆家,但就是忠心。怎么骂都冲你摇尾巴。你踢它一脚,它以为你跟它玩。
“怎么长进了?”她把报纸放下。
…………
宋美龄听完,随口说了句:“倒是不容易。一个长工的儿子,能打到这个份上。”
大队长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不是生气——是那种别人说了自家狗不好看,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已经开始不舒服的表情。
“长工的儿子怎么了。”他把杯子往桌上一顿,“黄埔一期,实打实考进去的。”
宋美龄看了他一眼。“我怎么听说他是你塞进去的?”
大队长面不改色。“我亲自出的题。就考了三道。第一道,校长是谁。第二道,校长老家在哪。第三道,校长爱吃什么。他全答对了。这还不算实打实考进去的?”
宋美龄端起红茶杯,抿了一口。“第三道他答的是什么?”
“溪口千层饼。”
宋美龄差点呛着。“校长爱吃什么——溪口千层饼?”
“答得对。”大队长的语气理所当然。
宋美龄把杯子放下。她嫁过来两年多,已经学会了一个道理:大队长的逻辑,在他的世界里永远是对的。
“我听说他刚进去的时候,不会写字?”她换了个话题。
“真的不会。”大队长说到这个,反而来了精神,“李顺的儿子,从小在溪口长大,没念过书。进黄埔的时候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全。我当时还跟何敬之说,这孩子底子太差,怕是跟不上。”
“后来呢?”
“后来能看公文了,能写简单的报告了。”大队长端起白开水喝了一口,“陈赓他们教的。”
宋美龄放下杯子。“陈赓?黄埔那个陈赓?”
“嗯。还有蒋先云、贺衷寒。”大队长说,“那几个人偶尔路过,顺手教他认几个字。陈赓教认字,蒋先云教背书,贺衷寒教写报告。没想到这小子记性倒好,教过就记住了。”
宋美龄想了想。“那他自己写的字怎么样?”
大队长用手指在桌上比划了一下。“缺胳膊少腿。‘義’字少一横,‘國’字里面那个‘或’干脆不写,‘黨’字能省掉一半。看倒是能看懂,就是看着像被啃过一口。”
宋美龄差点呛着。“那你怎么批他的报告?”
“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