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方,原来是方勤,那个差点跟我妈结婚的男人。
这么几年来,他一直把自己当苏家的女婿走动,把今天这种场合,他也来了。
他们两个在门外拉拉扯扯好一会儿。
苏晴时不时咚咚咚敲两下门,嘴里含混不清地嘟囔几句。
方勤始终温声细语,耐心至极:“晴晴想找什么吗?”
苏晴嘴里“嗯嗯”地努力想了很久,然后说:“我要去,去地里,干活,我要走!”
男人嗓音低沉:“晴晴,我们不用干活了。”
“要干活!”
苏晴尖锐叫嚷起来。
我打开房门。
门外,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正用力抱着一个衣衫整洁、却神情疯癫的女人。
女人在他怀里拼命挣扎,头发微微散乱,眼睛失焦无神。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妈妈了。
她居然似乎比我印象里还好看了些。
细想一下,也不意外。
山上的日头太晒,农活太多,她也从来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头发也总是蓬乱得像鸡窝。
但现在,她穿上了体面贵气的衣服,头发染了柔和的褐色,脸上和手都白白净净的,没有尘土。
方勤见我突然开门,先是一愣,随即满脸歉意,语气诚恳:“打扰到你了,我马上安抚好她。”
他看向我的目光里还有几分疑惑。
这是周家,不该出现这样一个年轻陌生的女人,但修养使他问不出这句话。
“没关系,没有打扰到我,”我看着还在挣扎的苏晴,平静说,“她应该是遭受过暴力对待,不干活就被打,所以非要干活。这种时候,你安排她干点活,她就会马上冷静下来。”
这是爸爸喝多的时候,当作炫耀的本事告诉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