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新鲜着,带着清晨的露水的山茶花。
给这个静谧的病房添了一抹亮色。
季杨杨坐在床边,手里拿着温热的帕子,小心翼翼地给栖乐擦手。
那动作轻得不像话。
像是擦拭什么绝世珍宝,怕重一点就会碎掉。
栖乐的手原本就好看。
纤细如玉,手指修长,指甲泛着自然的淡粉色。
他最喜欢握着这双手,一根一根捏她的手指,从指根捏到指尖,再捏回来。
现在这双手还是好看。
可因为躺得太久,骨节分明得过分,指节微微凸起,皮肤白得近乎透明,能看见底下细细的青色血管。
让她的手多了一种说不出的美——骨感的美,脆弱的美,让人忍不住想捧在手心里呵护的美。
季杨杨把每一根手指都擦过,从指根到指尖,再从指尖到指根。
擦完了,翻过来擦手背,再翻回去擦掌心。
每一个动作都慢得过分,像是要把这一辈子的耐心都用在这双手上。
擦完了,他把帕子放回盆里,端进卫生间。
出来的时候,站在镜子前愣了两秒。
镜子里那个人,穿着黑色五分半高领针织短袖,黑色西装裤。
那件黑色短袖他记得,是栖乐给他买的。
买回来那天,她非要看他穿上,他穿了,她眼睛都亮了。
当时他穿着这件衣服,显得腰细肩宽。
栖乐给他配了一副无框眼镜。
整个人显得斯文又败类啊,迷的栖乐对他上下其手。
她把头发盘起来,故意凑过来,往他身上蹭。
蹭一下,看他一眼,再蹭一下,再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