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了二十一个,其中五个伤得重,被金兵砍中了要害,怕是……怕是撑不了几天。剩下的都是皮肉伤,养半个月就能归队。”
刘冠的眉头拧了一下。
“重伤的,用最好的药,找最好的大夫。撑不过去的,按战死抚恤。”
那士兵点头:“是。”
刘冠没有再说什么。
他骑在马上,看着那片狼藉的战场,脑子里在算账。
黑云骑,两百人。
金兵,一百二十人。
黑云骑,一轮对冲倒了三十七名兄弟。
金兵,一轮对冲估计倒了四十来个。
三十七换四十多。
看起来是黑云骑占优。
可刘冠知道。
这是金兵在被前后夹击、无心恋战的情况下打的。
他们只想突围,不想拼命。
如果换成正面列阵对冲,黑云骑的伤亡至少翻一倍。
刘冠想起刚才察哈喇带着金兵变阵的画面。
一百二十个人,在疾驰中完成队形转换,从撤退的散乱变成冲锋的密集,只用了不到十个呼吸。
那不是在操场上练出来的,是在战场上用命换出来的。
黑云骑也能在疾驰中变阵,但速度比金兵慢,队形也没有这支金兵部队那么整齐。
这就是差距。
黑云骑组建不过两年,打过不少仗,可大多是顺风仗。
他冲在前面,黑云骑跟在后面收割,真正硬碰硬的骑兵对冲,打得不多。
金兵不一样。
那些女真人,从会走路就开始骑马,从会拿筷子就开始射箭。十几岁就跟着父兄上战场,杀过人,见过血,也挨过刀。
他们的战斗本能,已经刻进了骨头里。
不是训练能比的。
刘冠深吸一口气,把脑子里这些念头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