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它被整整齐齐地压在桌上,被灯照着。
他的目光落在纸面上,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东西已经被放进卷宗里了。
不是塞在柜子底下的那种,是被拿出来了,整理过了,一页一页排好了。
这意味着有人在这件事上花了时间,有人下了决心要查到底。
“你那天晚上几点去的她家?”孙建国问。
林强还在想刚才那份材料的事,被这个问题拽回来,愣了一下。
“不记得了,”他说,又觉得这话听着像在躲,赶紧补了一句,“天已经黑了。”
“你记得什么?”
“记得她没锁门。”
话一出口,林强就懵了。
他说了什么?他记得她没锁门?这不就等于承认他推过那扇门、进去过?他恨不得把刚才那句话从空气里捞回来塞回嘴里。
可话已经说出去了,他只能坐在那里,尽量让自己的脸看起来没什么表情,但耳朵烫得快要烧起来了。
他在心里骂自己:蠢货。怎么会说出这句话。说“天已经黑了”就够了,多说那半句干什么。
孙建国微微点了一下头。很轻。他没有追“没锁门”的事,而是翻开手边另一个档案袋,取出一页纸。这一页没递过来,他拿在手里,自己看着。
“金竹山那条巷子,路灯坏了有一阵子了。”
他的语气忽然变得像在闲聊,语速放慢了,“但你走那条巷子的时候,有人从二楼窗户看见过你。看见的人说不清你的脸,但你那天穿的是一件深色夹克。”
林强的左手拇指一下子按住了食指侧面,按得指节发白。
有人看见了。
他那天明明前后都看了,巷子里一个人都没有。路灯坏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他以为自己走得够快,够小心,不会被任何人记住。
可他从来没想过,二楼有人。某个窗户后面,有人在黑暗里看着他走过去,连衣服颜色都看清楚了。
他心里慌了。那件夹克确实是深色的。他现在该怎么办?说不是?万一人家真看清了呢?
说是?那不就等于承认自己那天晚上确实在那条巷子里?
他忽然意识到,不是所有细节都需要他自己交代——有些细节,别人已经替他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