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宏观上来讲,明代的税制设计就有大问题。
这是当年太祖皇帝朱元璋留下的后遗症。
老朱是布衣上位,把钱粮看得很紧,他本着“藏富于民”的想法,为了避免百姓负担过重,所以把正税定得很低。
低到什么程度呢。
大概就是全国一年收上来的赋税,在正常情况下,刚好够国家一年的用度,不多不少。
可问题是,国家哪能年年都风调雨顺?
尤其是大明朝,天灾人祸更是频发。
一旦有事,正税根本就不够用。
穷生奸计,于是,后世的皇帝和官员们,就琢磨出了很多歪门邪道的捞钱办法。
其中最恶劣的一项就是“摊派”。
按理说,摊派历朝历代都有,不算什么新鲜事,但是大明朝却把“摊派”玩到了极致。
他们创造性地采取了“寅吃卯粮”的方法。
简单来说就是,今年花的钱先打欠条,年底核算,然后分配到各省府州县的都司卫所,明年加派。
这样一来,今年的亏空,明年就可以补回来了。
遇到像什么赈灾,修缮河道等大事,也有钱了。
可问题是,很多事情,不是一年就能解决的;而且新的一年,还会有新的突发情况。
对于这个问题,大明上下的给出的答案是,没关系。
今年的亏空,明年加倍从百姓身上摊派回来就行了。
这就导致大明的百姓,日子过得是一年比一年苦。
直到明末,万历三大征和辽东战事,彻底击垮了大明的财政,于是只能增收三饷。
再加上小冰河时期的到来,这个庞大的帝国,就此骤然崩塌。
并且,很多人印象中,江南地区才是大明的财税重地,北方几省的税收都不高。
但其实,就明朝的税收来说,南方和北方,在比例上是有严重问题的。
尽管苏松二府的亩均税粮在全国首屈一指,但其户均税粮与陕西、山西、河南三省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