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达告诉他的。
孔达认识李长安快二十年,知道他的母亲是华裔。一个华裔女人,在一九一七年的纽约,生下一个混血儿子。她会住在哪里?
纽约很大,但在一九一七年到一九三九年之间,一个华裔女人带着一个混血孩子,能在纽约的什么地方生活?
上东区?
不可能。
那个年代的威尔逊家族不会让一个私生子和他的华裔母亲踏进上东区半步。
哈莱姆?不可能。华裔社区和白人社区都不会接纳一个混血孩子。
布鲁克林?有可能,但那个年代布鲁克林的华人社区远不如曼哈顿下城集中。
只有唐人街。一个华裔母亲,带着一个混血孩子,在纽约唯一能落脚的地方,就是那几条街。
勿街,摆也街,宰也街。药材铺、茶馆、熟食摊、洗衣房。街坊邻居都认识,谁家孩子长什么样、谁家女人做什么工,一清二楚。
一个混血小男孩在那几条街上长到二十多岁,不可能没有人记得他。
奎因把笔放下。
他的推理没有错。
每一个环节都扣得上。
孔达的信息是对的,时间线是对的,地理位置是对的,社会逻辑也是对的。
一个华裔母亲带着混血孩子在纽约,只可能生活在唐人街。
而唐人街只有那么大,二十年前的事,四十年老住户不可能不记得。一个混血小男孩在那几条街上生活了二十多年,不可能所有人都不认识他。
但所有人都不认识他。
不是一个人说不认识,是所有被问到的人都说不认识。不是“好像有印象”或“记不清了”,是斩钉截铁的“不认识”。
奎因合上笔记本。
他的推理能力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
二十年来,他靠这套能力破了一百四十二宗案子。每一个案子的起点都是一条逻辑链——从碎片倒推,拼出完整的画面。
这条逻辑链从来没有断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