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后又一条好汉?快别做梦了,就你做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真要有阴曹地府,就你这样的,能投畜生道都算阎王爷眼神坏了。」
袁国玺脸色铁青,「你放.....」
『砰!』
枪声划破了燥热的空气,惊飞了树上的知了,惊散了围著袁国玺的苍蝇,同时也将袁国玺还没说完的话给打断了。
袁国玺的身体猛地一僵,额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血洞,鲜血和脑浆混著流了下来,染红了身下的黄土。
他瞪著眼睛,脸上还残留著死前的狰狞表情,彻底停留在了这一刻。
曹魏达兀自不放心,亦或者是泄愤,再次拉动枪栓,对著他的脑袋再次开了一枪。
那股狠劲儿,多少带著点私人恩怨。
确保连诈尸都没可能后,这才放下枪,看都没再看地上的尸体一眼,转身走向轿车。
阳光依旧毒辣,黄土上的血迹很快就被晒得发干,和那些发黑的鞭痕一样,成了这刑场上又一道印记。
「收工!咱们回去!」
曹魏达心情相当不错的坐进车里,收尸的活儿,自然有人会处理。
相较于第一次杀人时候会有不适感,如今他的手上也算得上沾满了血腥,根本没有什么感觉。
更何况,还是杀一头猪狗不如的畜生,就更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了。
听到命令的司机发动车子,轿车卷起一阵黄土,朝著北平城的方向驶去。
曹魏达回头看了刑场上的尸体一眼,此时的尸体旁边,一群重新围上来的苍蝇,在烈日下嗡嗡作响。
「.......」
之前计划的搬家计划不变,下午太阳要落山的时候,芝麻胡同曹魏达的府邸就开始了大搬迁。
这边的动静闹的不小,自然瞒不过别人。
这不,斜对门的严家家主严振声就循声走了过来,脸上噙著笑,稽首道:
「呦,曹爷,您这是要搬家啊?」
曹魏达笑呵呵的回应著:「可不是吗,之前帮了白家白老板一个小忙,就把胭脂胡同的一处闲置的三进宅子送给了我,放著也是浪费,正好,家里的女人多了,住著多少有些拥挤,所以就准备搬到那去,也能宽敞些。」
严振声乐呵呵的笑著,心里却开始反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