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有些结巴,半天也没说完全一句话。
给孟白云急的,掌柜的刚也上来,以为是伙计犯了事情惹恼了这位客人,忙上前赔笑:“姑娘姑娘,新来的小伙计不懂事,不知道何处冲撞了姑娘,我这里献给姑娘道个歉。”
“老板?”
“是是,鄙人是这里的掌柜的。”
“我房间昨天晚上除了送我来的男人,进出过谁?”
“姑娘,谁也不曾进出过,因为那个人特意叮嘱,所以我还特别留心,让伙计给您守了门,不曾见谁进出过。”
“他昨天什么时候走的?”
“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好像是送姑娘来不久,有个人来找他,他问我借笔墨写了一封信给姑娘,送进房就走了,还没到子时吧,那会儿还没放烟火呢,对,没到子时。”
“那他是不是也送了一套衣服进来?”
掌柜的摇摇头:“他走的很匆忙,好像很着急,来找他的人还一直催,好像,没有去买什么衣服。不过姑娘的马车夫拿了个包裹进来,说是里头有您的衣服,您是要换衣服吗?那包东西在我那,我们不敢贸然进您的房间,我给您送上来。”
孟白云头有点疼,昨天是谁?
不是钟玉。
不是车夫。
更不可能是采花贼。
那么是谁,竟然让她任性的枕了一晚上,早上她醒来之前消失的无影无踪,还贴心的给她留了一套换洗的衣服。
想不起来了,果然不该喝醉的。
罢了罢了,兴许是钟玉安排在这里照顾她的人。
脸颊上粗糙温暖的触感还在,很真实,莫名的熟悉。
她摇摇头,一脸惑色的回了房间。
看着窗户,才想起开窗的时候没有上闩,那人应该是从窗户进出的吧。
看着窗外,看半天也是白看,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于是,只当又是一个奇怪的梦。
她现在已经很豁达,会把一切想不通的,过不去的事情,都当作是梦。
美梦,噩梦,怪梦。
至少,昨天是一场怪梦而已,不是什么噩梦。
要是是个采花贼,嘶,孟白云想起来就一阵发寒。
昨儿她虽然嚷嚷着小倌小倌的,可是她真的不缺“爱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