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觉得一切根本还是土地兼并,你说朝廷加大限田令执行如何,官民各按田额严格执行,并严查田籍之外的田地。”
李逸从陶瓷茶叶罐里取出红茶,
稍稍烘了一下,
水烧开,烫杯,投茶,冲泡。
“陛下,想法是不错,可执行很难。”
“一个再好的政策,若是无法执行落地,那就毫无意义。”
皇帝说的限田,
也是均田制配套的,比如一个白丁,平民百姓的壮丁,理应授田百亩,狭乡可能减半。这个百亩,或五十亩,既是最高能授田的额,也是这个百姓最高能拥有田地的额度。
而一位亲王,给永业田百顷,也就是一万亩。理论上来说,这也是亲王一级,能拥有田地的上限。
一个平民百姓,
若是已经拥有私田二十亩,那么授田的时候,就应当在应授田额里减掉这二十亩,不能超额。
其实隋朝的时候,政府对于非法买卖和占田过限,就都有惩罚规定了。
口分田不得买卖,身死还田。
诸卖口分田,一亩笞十杖,二十亩加一等,罪止一百杖,地还本主,财没不追。
而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十亩加一等,过杖六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徒一年,若于宽闲之处者,不坐。
富豪兼并,贫者失业,于是诏买者还地而罚之。
朝廷是严禁买卖口分田的,永业田可以买卖,但禁止占田过限。
可朝廷的处罚诏令,往往只是一纸空文,并没有实际效果。
隋朝都办不成的事,
大唐如今自然也办不成。
就说李逸,爵位是郡王,永业田当是五千亩。
但实际上,李逸现在还有差不多五千顷,相当于是百倍田额了。
难道皇帝能够下一道诏令,迫使李逸把超过的那四十九万五千亩就退还?
这可不是李逸一个人占田超限啊,
几乎绝大多数的贵族官员,豪强地主,都超额了。
没有官、勋,一人只能占田百亩,可乡下地主,就算是小地主,也不止百亩地。
皇帝的诏令,
真能挑战全天下所有地主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