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萨距离哈尔费蒂大约三十法里,也就是现在的一百二十公里。
即便这一百多人并非都能坐上马车,有的骑马或骡子,有的只能靠双腿步行,十天内也应该能赶到萨瓦桑了。
第一天的黄昏时候,他们停在一个绿洲边休憩,洛伦兹叫扈从去给马儿喂水,自己则在水边洗去沙尘的时候,一个少女提著一只双耳瓦罐走了过来,她有些犹豫,神情不安,偷偷地打量著洛伦兹。
他们当然是认得洛伦兹的,毕竟洛伦兹已经有好几个月每日一早从街上走过了,如今,没有珠宝来映衬,没有丝绸来簇拥,白皙的皮肤也因为日晒而变红,但这些丝毫不曾贬损她的美貌,反而让她有了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勃勃生机,这股力量仿佛是由心脏驱动的,连带著一腔热血涌向她的四肢百骸,这股滚热的力量迸发在空中,只是略微靠近,人们都会不由自主地觉得窒息。
洛伦兹站了起来,伸出了双手,看到少女呆在那里,她笑了笑:「怎么?你提著瓦罐来,难道不是给我冲洗头发的吗?」
少女确实是提著瓦罐来给她洗头发的,但见到她便又忘记了自己该做什么,只是一听催促,才红著面颊提起了瓦罐:「那我,我给您浇水。」
「尽管把我当作你们侍弄的玫瑰吧。」洛伦兹爽朗地笑道,因为她身材高大,试了几次后,索性直接盘著膝盖坐了下来,然后将头盔放在一边,伸出头去,少女吞了口唾沫,
缓缓地将瓦罐斜了过来,干净的水从中倾泻而出,冲掉了那些恼人的沙子。
原本洛伦兹的黑发有些灰蒙蒙的,冲过水后,就立即露出了原先的颜色,仿佛一块经过打磨抛光的黑曜石,在阳光下看去甚至如同乌鸦羽毛般地呈现出金属般的光泽,少女看了忍不住叹息道:「多么美丽的头发呀,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您才将它剪去吗?」
洛伦兹怔了怔,「不,」她笑道,「只是太麻烦了。」
她像只小狗般地晃动脑袋,甩掉多余的水,「蓄著太长的头发,可没办法戴头盔,而且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打理。」
所以她一直如那些骑士般剪著直到耳根的短发,只是为了她的母亲,她在城堡里的时候会用假发或是头巾遮掩(这部分头发)。
洛伦兹用双手抓住那些湿漉漉的黑发,毫无怜惜之情地将它绞在一起,拧干,水滴滴入沙土,很快便渗入其中,她又捋捋头发,让它尽可能地平整下来。
一抬头发现,洛伦兹少女还待在他身边,傻乎乎的看著他,「你看著我干什么,再去打些水来放在火上烧开。你们记得吧?我的父亲曾经命令过,你们不能够直接喝湖里和河里的水,打出来的井水最好也要烧开。
如果你们之中因为有人贪喝了生水而生了病,我们就只能把他放在附近的村庄里了。」
「啊,是的!」少女匆忙地说道,她跳起来飞快地跑向了她的族人们,路上还差点撞到了一个人。
幸好吉安反应迅速地把达玛拉拉开了,少女吓了一大跳,当即匍匐在地——达玛拉,也就是撒拉逊人所称的阿伊莎,却只是伸手摸了摸那个小女孩的头发,「没什么,小心点,别把瓦罐摔了。」
每场战争几乎都会导致周围的农民倾家荡产,他们离开了自己的家,抛弃了自己的屋子和田地。
在城堡里,他们几乎得不到任何帮助,想要喝水,吃东西,有一处可以蔽身的地方,还要用自己的性命——充当守城时的民夫和士兵来换。
而等到他们终于可以回到家里——如果他们没有被胜利的一方卖作奴隶的话——他们看到的也只有残垣断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