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或许只感觉陈瑾只是昙花一现。
也就火个1-2年,那UTA签2年肯定划算,但超出之后,陈瑾在好莱坞突然没价值了,他们也就没有持续为他服务的义务。
这一点,其实班尼戴克应该参考的是程龙和李联杰。
这两位在新千年到2008年之前,可谓是好莱坞最出名的亚洲明星;可随着几部电影的扑街,外加他们两个重心朝内地转移,使得程龙和李联杰在全世界的价值大大缩减。
华夏演员有一块收入,是北美经纪公司没办法收到的。
那就是华夏市场。
全球这么多地方,唯独华夏市场是独立的,合约束缚对他们不起作用,所以基本上华夏演员一般有两个经纪公司。
国内和国外。
陈瑾在北美混不下去了,大不了可以回内地;而UTA的,总不见得跟陈瑾一起回去?
所以,这个约定确实是为了规避风险。
陈瑾一直在北美大热,这当然是好事,这意味着UTA哪怕5%的佣金,也是可以薄利多销;可一旦名气下滑严重,那成立经纪团队等等,都是UTA的损失。
每一个经纪团队,对于UTA来说都是得力干将。
他们帮助其他北美艺人可能会有很好的发展,肯定是不可能吊在一棵树上。
而且这棵树明知道越来越不行。
例如程龙和李联杰。
要知道,UTA在创建之初,U只有26个经纪人,每个经纪人意味着一个经纪团队。
客户亦仅限于电影明星、导演和电视界的精英。
而在18年后,不仅经纪人总数已经膨胀至约100人,而且业务已扩展到娱乐业的所有领域,包括职业体育、音乐、视频游戏。
所以经纪人在UTA,其实在CAA、威廉等经纪公司,同样都是人才和主力。
这才是他们的根本,而不是所谓的艺人。
明星年年有,资深经纪团队可是不多的。
“如何?”
“如果同意,我们可以马上签约!”
“甚至可以承诺,至少有3个全球性的奢牌代言可以马上拿下,包括钟表、成衣和穿搭!”